勞工處正釐清演唱會事故僱主責任

勞工處正釐清演唱會事故僱主責任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表示,勞工處正根據《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下的「僱主一般責任條文」調查香港體育館嚴重事故,釐清僱主須負的責任,另一方面也會釐清舞蹈員屬僱員還是自僱人士。

 

孫玉菡今日出席電台節目後向傳媒表示,「僱主一般責任條文」針對香港以服務業為主的經濟狀況。條文較一般性,可廣泛應用於不同情境。有別於較為固定的工廠環境,舞台設計變化多端,以此條文處理這次事故,可方便調查。

 

舞蹈員身分方面,孫玉菡表示,不可單憑一紙自僱合約便斷定舞蹈員屬自僱人士,過往法庭判例已說明屬自僱人士與否取決於事實根據,勞工處正與舞蹈員及其公司或承辦商協調,以期釐清舞蹈員屬自僱或受僱。

 

談及院舍疫苗接種率,孫玉菡說,院友接種第一劑新冠疫苗百分比逾93%,第二劑逾89%,第三劑逾45%。他相信,下月底前可達到第三劑接種率五成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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