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專責單位招攬企業與人才來港

成立專責單位招攬企業與人才來港

行政長官李家超在施政報告中提出一系列新措施,招商引資引才,強化香港競爭力。政府將成立多個單位,專責招攬企業和人才來港發展,並優化多項輸入人才計劃,加強吸引力。

 

李家超表示,香港是全球最具競爭力的經濟體之一,也是內地對接國際市場的重要窗口,因此必須更積極和進取地搶企業、搶人才。

 

他建議在今年內成立引進重點企業辦公室,由財政司司長領導,專責引進世界各地高潛力且具代表性的重點企業,涵蓋生命健康科技、人工智能與數據科學、金融科技、先進製造與新能源科技等策略產業。

 

辦公室會制訂目標企業名單,並為企業提供土地、稅務、財政等方面的特別配套措施,以及度身訂造落戶計劃。企業人員也可享一站式配套服務,如申請簽證、子女教育安排等。

 

政府也計劃從未來基金撥出300億元設立共同投資基金,以引進和投資落戶香港的企業。當局另設引進重點企業諮詢委員會,成員包括相關業界人士和社會領袖,就整體策略向財政司司長提供意見。

 

人才方面,李家超提到,本港過去兩年流失約14萬勞動人口。除積極培養和挽留本地人才,政府也會以更進取的態度吸納外來人才,其中一項措施是成立由政務司司長率領的人才服務窗口,專責制訂並統籌招攬內地和海外人才的策略和工作,以及向來港人才提供一站式支援,目標為每年吸納至少35,000名人才。

 

此外,政府會推出為期兩年的高端人才通行證計劃,過去一年年薪達250萬元,或畢業於全球百強大學並在過去五年累積至少三年工作經驗的人士,可獲發兩年通行證來港發展,人數不限。至於未符合工作經驗要求但最近五年內畢業的百強大學畢業生也可獲發通行證,每年上限10,000人。當局會於計劃推出一年後作檢討。

 

針對一般就業政策和輸入內地人才計劃,政府會放寬規定,如輸入人才的職位屬人才清單所列13項本地人才短缺的專業,或有關職位年薪達200萬元或以上,僱主無須證明本地招聘困難,可直接提出申請。

 

現行的優秀人才入境計劃會取消年度配額,為期兩年,並優化審批程序。科技人才入境計劃下僱主須同時增聘本地僱員的規定也會撤銷,以加快輸入人才步伐。

 

另一方面,非本地畢業生留港期限由一年延長至兩年,方便他們留港工作。當局並以試行形式將有關安排擴展至本港大學大灣區校園的畢業生,為期兩年。

 

當局會延長輸入人才計劃下的工作簽證年期,在現有和新增輸入人才計劃下的人才到港獲聘後,可獲發最長三年的工作簽證。

 

為鼓勵外來人才長遠留港,合資格人士居港七年並成為香港永久性居民後,可就其已購入和持有的首個住宅物業申請退還買家印花稅和新住宅印花稅,但他們仍須繳交按第二標準稅率計算的從價印花稅,使其印花稅負擔與首次置業的香港永久性居民看齊。此安排適用於即日起簽署的買賣協議。

 

對外推廣方面,17個駐內地辦事處和海外經濟貿易辦事處將設立招商引才專組,主動接觸目標企業、人才和百強大學,以推廣各項計劃。各專組也會與在內地和海外留學或工作的港人加強聯繫,鼓勵他們回港發展。

 

李家超強調,本港多個行業正面對人力短缺問題,相關政策局會聽取業界意見,因應不同行業情況提出解決方案。勞工及福利局將展開新一輪人力資源推算,並將推算周期由以往十年縮短至五年,務求更緊貼經濟和勞動市場趨勢,讓政府按整體人力需求制訂適切策略。有關推算的主要分析將於2024年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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