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寬工廈地契豁免書申請期限延長

放寬工廈地契豁免書申請期限延長

發展局宣布延長放寬現有工業大廈地契豁免書申請的安排至明年1月31日。

 

該局2019年2月1日落實放寬地契豁免書申請的安排,以活化和善用現有工廈,初步為期五年。

 

有關安排容許工廈個別單位業主,在無須向地政總署申請短期地契豁免書和繳付費用的情況下,把單位用作五項特定非工業用途,前提是有關用途必須已在適用於該用地的分區計劃大綱圖上屬於「第一欄」的准許用途(即經常准許用途)。

 

五項非工業用途為藝術工作室;影音錄製室辦公室;設計及媒體製作辦公室;只限於特定創意產業的辦公室,包括設計及媒體製作公司、印刷及出版業、電影公司和與電影業有關的行業組織;研究所、設計及發展中心。

 

考慮到公共安全,五項許可用途不應涉及直接提供服務或貨品以吸引公眾到訪的用途或活動,例如營運興趣班、展覽會和銷售活動,或向處所經營者、擁有人和租戶以外人士提供排練場地。

 

發展局表示,放寬現有工廈地契豁免書申請的安排能以務實方式,在不影響公眾安全的大前提下,在現有工廈內提供各相關行業所持續需要的樓面面積,而市場對有關安排的反應普遍正面。

 

政府會適時檢討是否需要進一步延長此安排。

 

查詢詳情可瀏覽發展局地政總署網頁。至於安排是否適用於個別工廈,則可聯絡地政總署分區地政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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